一、浅谈公平效率与我国个人收入差距(论文文献综述)
赵艳[1](2021)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文中认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健康老龄化”逐步成为全球性发展战略目标: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老龄化过程中,将重点放在提高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涵义进入了强调养老服务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及老年尊严阶段。中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问题,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本文首先界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运用需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做了四个发展阶段的划分,归纳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和规律。接着,本文构建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使用CHARLS数据,通过对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及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分析,将城乡老年人获得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对比,从健康、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特征具体分析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社会变迁、非正式照料、“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家庭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政府责任不到位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法制权威性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专业人才缺乏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是社会组织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为此,本研究从福利多元主义四个维度入手,从社会治理的责任边界划分出发,基于多元主体合作意愿和利益博弈,倡导政府与其它主体在养老服务生产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核心任务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培育其他供给主体力量,主导市场化的方式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与家庭、市场、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为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支持,为家庭赋权增能,家庭从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依据上述模式,本文提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筹资机制,包括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以流动式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乡村养老价值予以再认识,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以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1)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了探索式推进。现代社会下,福利多元主义面临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本文尝试对政府、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家庭主体进行功能定位和边界厘清,不只强调责任分配和分散化,而是注重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合作关系,探索构建政府“一核”主导,多方合作的目标模式。研究为福利多元主义本身困境的克服提供了新机制。(2)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着重探究在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到底该走一条怎样的养老服务供给之路,创新乡村养老模式,使得农民健康养老,农村成为理想的生活之地,从而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新方案。
苏泰(SIPHANTHONG BOUNTHAVY)[2](2020)在《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收入分配对经济发展具有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个人收入分配,直接影响政府政策实施。不同的个人收入水平,对家庭的消费与投资影响程度可能有所不同,原因在于收入分配来源不同,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收入不平等与贫困。自从老挝成立以来,已经走过来43个春秋。43年来,老挝的经济发展目标都是以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发展为核心。1976-1980年,是老挝实施改善政策与建设社会主义期间;1976-1980年间,国内生产总值为7.988亿基普(Kip),个人收入平均为2496基普/人/年,自然资源的收入占GDP2.23%。1986年,老挝政府决定改革开放,建立新经济体制,实施老挝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从老挝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2011年至2015年间,即在第七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成功展现老挝经济全新面貌,当年GDP增长率高达7.9%,个人收入年平均为1548美元。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通货膨胀率保持在5%。2018年老挝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基尼系数)0.4110。2016年GDP增长率为7.02%,个人收入年平均为2408美元。从GDP增长率与个人收入来看,老挝不仅保持较为快速的经济增长态势,而且对国内居民的收入也产生有效促进作用。然而,结合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仍然处于低速发展状况,在某些方面暴露诸多问题,特别是在个人收入分配方面依然不理想,个人收入依然无法满足法定要求和标准,在社会保障制度、福利体系方面有所欠缺,导致收入差距拉大、收入不平等与贫困。本文以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为主题,运用理论与实践、实证与规范、综合与比较等方法,以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与西方收入分配理论等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研究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历程、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与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现状,并分析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利用实证研究与规范方法来研究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因素,对相关个人收入数据、劳动力就业人数、经济发展的数据等进行统计,同时使用“统一数据--实证分析--得出结果--提出结论”的路线开展一步步的研究工作,并根据所分析的结果提出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发展路径选择。此外,通过综合性研究工作,对比分析外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尤其对目前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经验与历程进行研究,对比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中需要调整与完善的内容,依据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较完善与已成功的经验,并结合老挝国情,提出完善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对策建议。首先,分析阐述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主要阐述国内国外两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做了评析,在综合分析现有研究成果优缺点的基础上,确定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并分析了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其次,分析梳理相关收入分配理论。主要梳理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亚当·斯密收入分配理论、马歇尔收入分配理论、凯恩斯收入分配理论以及西蒙·库兹涅茨的倒U型理论等,此外,还梳理了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理论。再次,分析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首先分析老挝革新开放前及后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历程,然后以制度理论为基础,分析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动因、方式以及趋势。第四,分析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现状。首先分析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状况、特征、成本与收益等,然后分析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五,实证分析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因素。从国家政策、教育水平以及劳动生产率视角,采用协方差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计算分析,对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实施的影响因素进行评估和实证分析。第六,分析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及其启示。主要分析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历程、现状,同时概况提出其对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借鉴与启示。最后,提出完善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完善税收调节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完善教育投资制度。
刘娟[3](2019)在《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课税对象的税种。1在西方,素有“罗宾汉税”之称的个人所得税肇始于英国,随后美、德、法等国家纷纷效仿。19世纪末20世纪初,个人所得税逐步发展成为欧美国家的主体税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日趋复杂,逐步从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向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或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演变。与此同时,人们对个人所得税制的关注重点也开始从如何实现税收效率逐渐转移到如何选择更能体现税收公平正义价值的课税模式上来。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相对较晚,但课税模式的改革问题历来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2018年8月31日,我国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修订,将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作为本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中之重。但仅仅从立法形式上对课税模式进行改革,显然是一种狭义的形式意义上的改革。要实现课税模式实质意义上的改革,理应将课税模式的改革作广义的理解,并将其视为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客观而言,就此次修法的具体内容来看,仍存在诸多问题。故而,在税收公平原则的指导下,探寻适合于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改革路径,俨然已成为新时代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顺利实现的关键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正式颁布以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沿用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但时至今日,随着经济的纵深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贫富差距过大、税负分配不公、税收流失严重等现象却日益凸显。归根结底,这与我国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实行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不无关联。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进行了首次改革,实现了过去20多年一直想解决但却没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可见,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适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对传统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弊病进行理性地纠偏,是国家深化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和实现现代税制的必然选择。此次修法旨在体现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与正义价值,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缩小贫富差距的调节功能。因而,以税收公平为研究视角,在检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前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基础上,打开思想的藩篱,对我国此番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改革进行通盘考虑,试图从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税制要素路径、配套改革路径着手,注重个人所得税立法的顶层设计与具体制度设计,以提升个人所得税税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以期抛砖引玉,为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顺利实现提供有益的见解。
孟长青[4](2017)在《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文中认为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个人收入分配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个人收入分配是否得当不仅直接关系到每位社会成员生产积极性发挥,甚至影响一国的长治久安。建国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为指导,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为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马克思批判的继承和发展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思想,创立了科学的个人收入分配理论。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系统阐述了分配的重要地位,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的本质,对未来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原则进行了构想。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带有强烈的实践性、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本文从改革开放前后两大历史阶段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60多年的艰辛探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改革开放前,由于机械的套用马克思个人分配理论和照搬苏联模式,初步建立起来的按劳分配制度受平均主义严重干扰,人们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社会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为指导,打破平均主义,恢复了按劳分配,建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突破了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唯一方式,确立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个人收入分配原则,具体的历史的把握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我国在个人收入分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当下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面对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如何进行有效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立足中国当前个人收入分配实际,阐释了继续推进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在我国新发展的思想。
张娜娜[5](2017)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研究》文中指出分配是人类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收入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人类获取经济收益的基本方式,它不仅直接关系着个人物质利益的实现,是个人进行现实生产生活的直接物质保障,同时也是社会公平正义和发展进步的鲜明表征。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作为对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收入分配实践的意识反映和收入分配问题的理论回应,它的形成发展不仅描绘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实践的动态变革实况,而且还折射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程度和进步状态,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思想巨幅篇章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思想财富。当前在综合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但收入分配不公特别是收入差距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新的历史阶段,梳理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演变特征和经验,以期更好地展望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趋势和走向,对合理控制收入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分配正义、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是将马克思主义分配思想创造性地运用到中国具体分配实践中所形成的、符合中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分配思想体系。厘清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脉络,需要追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思想渊源,准确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理和价值目标,即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的分配思想。其一,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分配思想的形成来看,马克思恩格斯是在继承和发展空想社会主义者、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优秀思想成果基础上而构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主要包括圣西门的按才能和贡献分配思想、傅立叶的“按比例分配”思想以及欧文的劳动券和按需分配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主要包括威廉·配第、亚当·斯密以及大卫·李嘉图的分配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分配思想的直接和重要来源,同时,也为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思想资源。其二,在吸取空想社会主义者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优秀思想成果前提下,马克思恩格斯创造性地论述了分配与生产的关系问题、收入分配与价值创造的关系问题,并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分配非正义问题的基础上,构想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个人消费品公平分配的原则,阐明了未来理想社会实现分配正义所追求的最终价值旨归即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分配思想为中国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导,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渊源和基础。其三,前苏联作为将马克思主义付诸于实践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列宁和斯大林为代表,他们在前苏联社会主义实践中所形成的分配思想首次对如何开展分配活动、以什么方式进行分配做了思想探索和创新,特别是列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对马克思恩格斯分配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留下可供借鉴的丰富经验和思想启发。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分配实践在主观思想认识中的动态反映,从思想主体来看,它既包含了领袖人物和高层决策者的重要思想探索,又包含了作为党的集体智慧结晶的各种党的历史文献起草者们的贡献,还包含了众多经济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从发展演进来看,在理论与实践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具有不同的思想内容。全面梳理和把握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演变历程,核心就是要明晰不同历史时期和经济形势下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伴随着所有制结构和经济体制变革而不断自我革新、自我突破的发展脉络和图景。从整体来看,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奠基阶段。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始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这一时期,毛泽东、陈云、周恩来、李富春等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和以蒋学模、薛暮桥、恽希良、于光远、苏星、乌家培等为代表的着名经济学者,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中对按劳分配内涵、性质、具体实现形式的艰辛探索,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思想基调;第二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突破阶段。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这一时期,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第三代领导核心江泽民、时任党的总书记的胡锦涛等几代领导集体和以蔡继明、刘国光、李松龄、程恩富、刘润葵、周新城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顺应我国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改革实践的客观要求,围绕分配方式、分配原则、分配目标等问题而进行的思想探究和思维调整,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实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全方位突破与发展。第三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深化阶段。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了更加注重分配的公平正义性、继续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制度、消除贫困和共享发展等一系列新主张和新理念,同时,理论界也就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持续性的讨论。新时期关于分配问题所形成的这些新的思想认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思想成果,是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梳理和描述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回溯和考察马克思主义分配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路,最终的落脚点或目的是为了对未来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趋势提出展望,以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向着更高理论层面升华。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历经60多年发展历程,在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和经济学家们持续而深入的思想探讨与辨析中,已经在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方式、分配原则和分配理念等方面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认知,而且在与实践掘进的辩证互动中也逐渐迸发出了巨大的物质能量,获得了收入分配机制完善、居民收入增加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实践印证。从实践到思想再到实践,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在向着更高阶段进发的过程中呈现出了主导性、包容性、实践性和渐进性的特征。同时,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从初步孕生到突破发展再到深化完善,不是主观随心所欲的结果,也不是杂乱无章的观点堆砌,而是有一定的内在演变逻辑,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始终以维护劳动者利益为主线、以市场经济客观规律为基本遵循、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诉求,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相依托、相适应,是研究和探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内在规律,也是蕴藏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演变背后的可供借鉴的历史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分配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科学审视和遵循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基本特征和历史经验,立足于客观现实,未来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要继续强调和深化劳动者的分配主体地位的思想主张、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主张、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和追求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思想主张。总结和归纳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特征和经验,明确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机理,从而更好地预测和展望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趋势,利于推动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实现更科学的发展。
庞泓[6](2016)在《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基于基尼系数分解的居民收入差距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体制改革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然而,激励机制与分配制度的改变使得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产生了剧烈变化。一般而言,合理的居民收入差距有助于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促进总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但过大的收入差距会导致社会阶层间的冲突增加,也会导致人们对政府产生不满,进而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不良影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居民收入整体水平大幅提高,但同时居民收入差距却逐渐超出合理水平。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都在不断扩大。此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大幅下降,但要实现精准扶贫战略、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一目标仍有许多需要克服的困难。因此,要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必须探寻能够有效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降低贫困的政策措施,研究我国收入分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着力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把基尼系数的变化按照样本分组和分项收入进行分解,构建了基尼系数变化的分解模型;并在此模型的基础上,采用2006年、2009年及2011年的中国营养健康调查数据(CHNS)探讨了分项收入对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东中西部居民个人收入不平等的影响。最后,在基尼系数变化的分解模型基础上,本文还将度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与度量贫困的贫困度结合起来,重新定义了反映贫困程度的综合指标——贫困度的基尼系数,通过分解贫困度基尼系数的变化,研究了分项收入对我国贫困变化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不平等来看,首先,劳动性收入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小商业收入对收入不平等的抑制作用显着增强;工资性收入能够降低城镇内部以及城乡间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但会加剧农村内部的收入不平等;农业和养殖业收入能够降低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程度。其次,非劳动性收入对城镇内部以及城乡间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呈现出由大幅抑制转变为小幅扩大的特征,但非劳动性收入对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却有着抑制作用。再次,公共转移支付收入对收入不平等的抑制效果相对而言非常微弱,并呈现出日渐减弱的趋势。第二,从东中西部居民个人收入不平等来看,首先,劳动性收入扩大了东部内部的收入不平等,对东西部间收入不平等扩大也有较明显的影响,但其对中部内部、西部内部、东中部间、中西部间收入不平等有抑制作用。其次,非劳动性收入几乎同时扩大了所有地区内部及地区间的收入不平等。另外,养老金对降低居民个人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在不同地区间的效果存在较大差异,这主要表现在:养老金对东部内部以及东中部间收入不平等的抑制作用十分显着,但对中部内部、西部内部、中西部间、东中部间收入不平等的抑制效果并不显着。最后,转移支付收入对收入不平等的抑制作用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转移支付对东部内部、东中部间、东西部间以及中西部间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呈现出由抑制转变为扩大的现象。第三,从贫困度基尼系数的变化来看,首先,农村地区方面,劳动性收入会扩大农村贫困且呈现恶化趋势,非劳动性收入对农村贫困的抑制作用明显减弱,公共转移支付收入对农村贫困的抑制作用也大幅减弱。其次,城镇地区方面,劳动性收入对城镇贫困的抑制作用显着增强,非劳动性收入与公共转移支付收入对城镇贫困的扩大作用逐渐减弱。最后,城乡间贫困度差距方面,劳动性收入对城乡间贫困不平等的抑制作用大幅增强,非劳动性收入对城乡间贫困不平等的抑制作用减弱,而公共转移支付收入对城乡间贫困不平等的抑制作用显着降低。基于上述结论,本文的政策建议如下:第一,就降低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不平等而言,首先应提高农村居民劳动性收入比重。除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水平之外,还应重点支持农村家庭发展小商业,并推进农业、养殖业的发展。其次,应提高城镇居民劳动性收入,提高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积极发展城镇家庭小商业。对非劳动性收入进行再分配调节也是缩小收入不平等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此外,应提高公共转移支付的效率,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居民收入平等中的作用。第二,就降低我国东中西居民个人收入不平等而言,一方面,应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为缩小地区差距提供物质保障。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西部地区的技术创新,提高中西部居民的劳动性收入。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落后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并通过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能力,缩小地区间的财政差距。其次,还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尤其是增加对中部、西部地区社会保障支出。最后,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劳动力更多地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强在中西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也是政府缩小东中西部居民个人收入不平等差距的重要举措。第三,就分项收入对我国城乡贫困的影响而言,应积极实施精准扶贫战略,逐步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公共转移支付在促进社会公平,降低社会贫困中的作用。此外,还应提高贫困人口的劳动性收入,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全面提高贫困人群的劳动参与率。
陈红国[7](2013)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演进路径 ——基于公平与效率视野》文中研究指明论文选取了公平效率理论与路径依赖理论作为通篇研究的基础理论和贯穿红线。全文按照先理论前引后分项研究再整体展望的逻辑结构对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立法路径、税制模式、纳税人制度、税基制度、税率制度、征管及法律救济制度等六项具体法律制度进行了路径式的梳理与研究。公平与效率历来都是所有税种研究的基础理念,是评判一个税种开征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个人所得税自诞生之日起就背负了公平与效率的深沉历史责任,虽然英国的个税诞生之时是应战争而设,应效率而生,但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个税已然成为调节收入差距、均衡社会贫富分化的不二税种,公平理念的彰显更能突出个税的本质内涵。个税的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注重同样的人纳同样的税,纵向公平注重不同能力的人纳不同的税。个税的效率原则包含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两项内容,个税更注重行政效率。个税的公平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逻辑关系,当然,现代个税理论发展更注重对个税公平原则的研究。考察中国三十二年税收调整经济的方式与路径,我们发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在调整之路中往往处于厚此薄彼的态势,看似“兼顾公平”却有将公平处于边缘或去“公平”化之嫌。实务研究表明,现行中国个税不能很好调校收入差距,征税前后,其不能在总体上改观高收入群体与普通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个税的征纳结构表现为一个倒金字塔形态。现行个税往往被看成效率的标志,非公平的选择,其在个税实践中,在不能体现效率的目的同时也忽视了个税公平的彰显。由此,在正确对待公平与效率二者关系时,应将公平与效率置于相互契合的有机统一体中。路径依赖理论是着名经济学家诺思所提出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理论。理论认为,初始的路径选择对于以后的制度改革具有相当大的影响,新的制度改革又是路径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我修正与完善,这是路径依赖中的一种惯性作用。路径依赖理论对于研究中国个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任何一轮个税制度的改革都有可能依赖于上一轮制度的改革或初始的路径选择。1980-1992年间的三大个税法确立了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法律制度。从路径依赖原理角度而言,这十二年间设立的所有制度均是路径的初始选择。初始的选择决定了路径演变的方向,良性合理的制度将会在路径发展过程中得到保留,并且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例如:个税的税务行政与行政诉讼制度、纳税申报制度、代扣代缴制度、超额累进税率制度、费用扣除制度、免税制度、税收优惠制度等。非合理的制度则会在路径发展过程中得到修正或摒弃,例如:单一的分类税制模式、繁杂的多级税率制、僵化的免征额制度、不公平的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非均衡的法律责任制度等。在个税演进的任何阶段,公平与效率的评判贯穿路径演进的始终。从三大个税的立法背景与立法目的,到各种具体制度,都可以进行公平与效率的推演。从立法的初始背景,可以评判个税设置初衷是为了达到均衡贫富的公平目的,还是为了达到筹集财政的效率目的;从税制模式的选择,可以评判其是属于彰显公平的综合模式,还是属于注重效率的分类模式,或属于折衷公平效率的二元模式;从个税的税基,可以评判其税目甄别、费用扣除、免税项目上公平与效率的各种抉择;从税率结构、税级设计,可以评判其是考虑效率更多一些,还理注重公平更多一些;从个税的征管制度,可以评判纳税申报、代扣代缴是否有利于征纳行为的高效运行;从个税的法律责任,可以评判制度是否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间进行了公平的分配;从个税的法律救济制度,可以评判其是否有效地保护了纳税人的权利。正是因为从路径依赖理论和公平效率抉择两个方面对1980-1992年间的个税演变进行了框架性的梳理,才使得我们有理由分析公平与效率视野下1993年至2012年的立法演进路径。个税的整体立法改革存在着诸多的困境,这种困境表现在个税的弱小地位,个税差异性立法、协商民主立法、个税立法权限之间,作为解决困境的方式有很多,本文认为,个税在立法改革路径中,应推改革中国整体税种的结构设计,大幅提高个税的比重;推进个税的法典化,逐步限制行政机关的立法权;维持中央立法的统一性,限制个税的地区差异性立法;稳步推进个税立法的整体性改革,常态个税立法的细节性调整;继续推行协商民主式立法,推动广大纳税人参与个税立法的互动过程。税制模式改革是决定着个税改革的方向。上世纪80年代三大个税在初始路径选择中确定了各自的税制模式,80年个税确定了分类税制模式,86年个体户所得税确定了单项的分类征收模式,86年个人调节税更适宜定性为分类综合的混合税制模式。93年三税合一改革时,保留了分类税制模式,直到今天,二十年过去了,中国没有对分类税制模式进行任何实质意义上的改革。税法理论上认为,在三种税制模式中,综合所得税制模式最符合公平原则,而分类税制模式则更有利于个税分类征管,利于税收效率的实现。而分类综合税制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集合了前二者的优点。通过宏观与微观的实证分析研究,可以发现,中国现行的分类税制下,公平的天平是失衡的,以劳动所得为主的工薪所得所占个税的比例一直高达七成左右,而以资本所得为主股利、红利、利息等所得所占的比例不足二成。不同的纳税人会因分项所得不同、收入来源不同、缴纳次数不同而导致纳纵向与横向公平的丧失。中国个税税制模式改革的方向早在1995年就已确定,在国家规划层面,分类综合税制模式一直是改革所确定的目标。但十多年来,改革只停留在书面的计划阶段。从世界各国税制模式的发展趋势来看,单纯的分类税制模式或综合所得模式都已不再是一种改革方向,而将分类和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的各自优点进行混合的分类综合模式已然成为相当多国家个税改革的趋势。中国政府既然已在国家计划中确定了分类综合模式,就无需作目标上的更改,因为根据中国国情及个税征管的实际情况,综合模式、单一税制模式均不适合中国改革的现行状况。推进分类综合税制模式的改革须是渐进的。在改革安排上,应先分类后综合,先“小综合”逐步走向“大综合”,平稳地过渡到以综合为主、分类为辅的所得税征收制度。个人所得税的主体法律制度经过了一个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上世纪80年代三大个税确定了三种法律主体,一是80年个税的外籍人员主体,二是86年个体户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主体,三是86年个人调节税的中国公民主体。三种个税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纳税人主体制度的多头及无序管理,也因此而留下了主体制度改革的空间。在初始路径选择的影响下,93年三税合一改革时,个人所得税法摒弃了三大个税主体各自为政的局面,统一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人主体制度。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身份的认定主要采用时间与住所两个标准,住所标准包含了家庭、户籍、经济利益三种因素。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主要区别在于税收优惠上,总体而言,非居民纳税人所享有的个税优惠幅度大于居民纳税人。在个税实践中,居民纳税人贡献的税收比例明显大于非居民纳税人,但非居民纳税人的税收贡献也不可小视。三十二年的纳税人主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个税的发展,但其也存在的诸多的问题,比如纳税人主体制度的边缘化、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非概念化、统一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缺位等。纳税人主体制度的改革可以从提高纳税人基数、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明确定义居民与非居民、改革纳税人身份认定规则等几方面着手,以此加强纳税人主体制度,并为个税改革的成功提供有利的条件。个税的税基主要研究税基范围、费用扣除及免税项目。税基的调整直接关系到个税的横向与纵向公平,而免税制度作为一种税收优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关系了个税的激励效率。三十二年来,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税基范围的调整几经变化;免税项目的设置直接关系税基综范围的扩大与缩小;而费用扣除则是历次个税改革的核心。上世纪80年代,中国的三大个税确定了各自税基范围,80年个税确定了六项税范围;86年个体户所得税确定了单项所得范围;86年个人调节税确定了八项税基范围。80年代三大个税在初始路径选择中所确定的税基范围直接影响了93年统一个税法的税基范围。在路径依赖的惯性下,现行个税法共确定了十一项税基范围。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中国个税的税基范围正趋于稳定,但也存在着某些困境,一是稳定的税基与变化的趋势之间的困境。二是最优税基理论与具体税基制度间的困境。三是拓宽税基范围的困境。四是现行个税如何回应现实生活中关于资本转让所得、遗产所得、虚拟财产所得的困境。作为一种学术探讨,论文认为稳步推进税基范围,优化现行税基所得项目,增加资本利得项目或开征资本利得税,同时也认为开征遗产税的时机未形成。免税制度关系到个税践行的公平与效率,本质上作为一种税收优惠制度,其在保障弱势群体、保障民生生计上具不可替代的公平展示效用,另一方面一定时期内的免税又可促进某种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80年代三大个税确定了各自的免税项目,93年统一人个税法在三大个税的基础上确定了10类免税项目。从1993-2012年二十年时间里,立法及行政机关又相继确定了76项免税项目。免税制度发展表明,现行个税法关于免税的基础理论是多元化的,在此过程中,免税制度在严肃性与灵活性的理论博弈中存在着诸多的困境,这个困境中的严肃性体现在个税的免税设计是否应限制于立法机关的基本立法;税务主管机关的授权性免税是否应减少;免税项目的设置是应原则化还是应具体化;地方政府是否应授予一定权限内的免税设置权等。这个困境中的灵活性体现在免税项目的设置期限是应长期化还是常态化;免税更改的标准是否一定要回应社会某些形态或情况的变化;免税项目名称的设置是应模糊化还是应明确化等。论文认为,回应路径发展中困境的改革方式是应制度性地协调处理好免税设置的严肃性与灵活性;将免税权限集中归位于立法机关,减少行政机关的免税设置权,而免税项目的设计应多基于公平目的而设,而少出于效率目的。个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改革与调整是三十二年来个税改革的热点与核心话题。80年代三大个税确定了定额标准扣除和定率比例扣除两种基本制度,这两种制度直接被93年统一个税所吸纳。在二十年的制度发展中,个税从生计扣除、成本扣除、特别扣除三个方面设置了96项扣除项目。现行费用扣除制度直接依赖于税制模式的改革,近年实践表明,现行费用扣除制度存在着五大方面的问题:一是分项扣除与综合扣除博弈问题;二是现行工薪项目的费用扣除额与居民实际消费支出之间脱节的问题;三是生计扣除项目设置范围过窄问题。四是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制问题;五是标准扣除未指数化调整问题。作为改革的关键措施,费用扣除制度应向综合扣除方向发展;应推行标准费用扣除额与人均消费支出相互联动的机制;应扩大生计扣除项目的范围,建立选择性扣除制度;应彻底废除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制度;应设置指数化的标准额扣除调整机制。世界各国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累进税率模式,另一种比例税率模式。采用何种税率模式,取决于该国所采用的税制模式。整体而言,中国上世纪80年代的三大个税所采用的税制模式是分类税制模式,该模式直接决定了中国的基本税率模式,即同时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路径的初始选择确定双重的税率模式一直延续到今天。1993至2012年间,中国税率改革中最活跃的因素是超额累进税率的改革,其主要围绕税率级次及级距的调整而进行。2011年个税改革时,对工薪所得、个体所得、承包承租所得的税率级次及级距进行了实质性的调整,其中将工薪所得的9级调低至7级,并同时调整了相应的税率;调整了个体所得的级距水平。税率模式直接体现了个税的公平,并能影响到个税效率的实现,其中超额累进税税率模式被公认为是最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最能体现税公平的税率模式,而比例税率虽然在个税的公平上有所欠缺,但其所挥的效率机能是强大的,尤其是低比例税率更容易促进纳税人缴纳个税的积极性,也能促进个税文化的形成。减少税率级次,整体降低税率水平,是当今世界税率改革的趋势,中国个税的改革也应符合这个趋势。除此之外,税率改革中还应涉及最高边际税率调整、超额累进消失、指数化调整、家庭扶养因素、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区别对待等问题。论文认为中国税率的改革应设置指数化税的税率调整方式;改革应借鉴国外的“累进消失制度”;应将家庭婚姻扶养等因素纳入税率调整的基础原因。唯有如此,个税税率的改革才能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经济状况。个税的征管制度直接决定了个税开征的效率,且最终能影响个税践行的公平。80年代三大个税的初始路径选择中确定了源泉扣缴和纳税申报两种典型制度。源于中国个税分类税制模式的决定性影响,两种制度从路径选择伊始就出现一头轻、一头重的非均衡发展局面。其中代扣代缴制度得到了十足的发展,逐渐成为个税征管最重要的制度。而个税的申报制度源于中国税收文化的不发达、个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时至今日,都没能成为个税的主体制度。在路径发展过程中,个税申报制度中诞生了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申报制度,此制度的开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个税申报制度失衡发展的局面,但在整体了也没有达到其开征的预想目的,未能挽回个税申报因扣缴制度成功而被淡化的局面。个税的法律责任制度是促使个税高效开征的重要配套制度。80年三大个税各自确定了法律责任制度,此间的法律责任制度属于一种粗线条的制度。93年个税法统一以后,个税的法律责任制度不再由《个人所得税法》单独规定,而统一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个税与其他税种的法律责任制度进行了同质化处理。个税的法律救济制度也随着个税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税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曾原则性地规定于80年代三大个税中,自90年代统一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施行后,个税的法律救济制度就失去了个性化的特征。个税征管制度的改革是路径发展必然趋势,现行个税征管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纳税申报制度的改革,而全员申报制度、家庭计征、双向申报、申报激励等制度的创设是申报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与此同时,个税征管配套制度的改革也是相当重要的环节,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机制、财产登记和申报制度、强化储蓄实名存款制度、建立全新的现金管理机制等是配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个税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制度的改革在于完善个税的法律环境建设,改革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和完善税收司法保障体系、重新分配举证责任、细化自由裁量权是制度改革的趋势。在梳理完各项法律制度的演进路径后,论文对个人所得税的演进路径做了一个整体的展望,展望以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立法修改建议稿方式展现,作为一个研究成果,该立法修改建议稿也作为博士论文最后的结论。
林霞[8](2012)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社会再生产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构成的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运动。社会再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但是不通过产品的交换和分配,消费需求是无法实现的。所以,由社会总产品形成的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就成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在任何社会制度下,分配得当,就能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推动和促进生产的发展;分配不当,就会影响和阻碍生产的发展。这是一条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为依据,分析了我国传统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总结了分配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及实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制度形成过程中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对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改革开放前,我国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理论,借鉴苏联的传统分配方式,试图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但是,由于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造成了改革前三十年经济的停滞不前甚至倒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在实践中对传统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形成了现在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大幅提高了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优化了资源配置。但是,不足与问题也难以避免。理论上,如何突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如何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等问题还有待解决。实践中,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富悬殊严重是当前收入分配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因此,针对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在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本文从理论探索和制度创新两方面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就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中国特色是相对于传统的苏联模式和西方资本主义而言的,它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二是符合中国国情,我国现阶段最大的国情就是已经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是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具体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这一特色体现为:一是我国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按劳分配,这是与传统按劳分配不一样的地方;二是我国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而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这是与西方资本主义按生产要素分配不一样的地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在形成过程中有三点经验:一是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二是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循序渐进的道路;三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本文认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发展生产力和实现最广大人们群众的利益。为此需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一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二是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关系;三是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关系。对于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本文认为,要从初次分配、再分配以及其他相关的制度与政策的创新入手,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具体制度体系。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健全国有企业资本收益制度:要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重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尤其要加强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在再分配领域,要通过合理的税收制度来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保障,帮助弱势群体,通过均等的公共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增加收入的机会。除此之外,还需要其他相关改革的配套进行,以缓解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差距过大的问题。
胡爽平[9](2010)在《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分配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因而一直都是理论研究和人们关注的焦点。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基尼系数近十年来一直在0.4以上,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悬殊,分配不公现象广泛存在,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长此以往,必将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严重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面对这样复杂的局面,有的学者开始对作为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提出了各种质疑,如:按劳分配在我国现阶段还只是一种趋势;按要素分配实质上是按劳分配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它们之间是表现形式与内容实质的关系;贯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就消灭了剥削现象;复杂劳动是生产力特别高的具体劳动等等。基于此,本文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这个主题,直面理论和现实的需要,进行尝试性探索与研究。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一个组成部分,但它不是空中楼阁,其理论来源之一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主要包括:15世纪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莫尔关于“各取所需”和康帕内拉关于“按需平均分配”的思想;19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分配思想,圣西门在他设想的实业社会制度里,用“按劳动贡献”来决定每个成员地位和收入;傅立叶则主张在他的“和谐社会”里,实行按资本、劳动和才能的比例进行分配;欧文和勃雷提出关于在未来社会的分配应是“等量的劳动应该得到相等的报酬”等等。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来源之二是古典经济学的分配思想,马克思在批判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代表人物魁奈、斯密、李嘉图等人的分配理论的基础上,继承了他们关于分配理论的合理成分。本文在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渊源进行了研究之后,系统地总结出了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丰富内涵:分配是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劳动价值论是其理论基石、以人为本是其理论主线、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是其分配方式、公平分配是其理论的价值所在。在此基础上,笔者又从分配理论出发,运用历史与逻辑统一的方法,对新中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历史演变进行了系统性的回顾和梳理,并分析了其变迁的内在逻辑性。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机械地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和苏联模式,在高度集中的所有制下实行“按劳分配”,搞平均主义,极大挫伤了人们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严重破坏了生产力。改革开放后,我们以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为指导,对分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收入分配制度。随着我国分配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和发展,并产生了许多的新成果。本文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在中国转型时期的新发展作了重点的分析,着重探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理论,分析了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必然性,研究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有机统一,并对公平与效率优化组合的问题作了阐释。对理论研究的目的,除了发展理论本身之外,就是要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本文在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和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进行研究的同时,着眼于实际,对分配领域中出现的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等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发展。
谢周亮[10](2009)在《转型期我国个人收入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各个发展阶段,个人收入分配问题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收入差异不断扩大的现象。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从1997年开始我国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0.4的警戒线,2007年达到了0.47,我国的收入差异程度已经过大,到了需要治理的时候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做到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体建设目标的实现,又能缩小个人收入差异,使人们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便是本文研究的初衷。要想治理和改善收入不平等问题,必须非常深刻地了解造成个人收入差异的原因,剖析影响个人收入差异的各种因素及其与收入的互动规律,明确造成当前收入差异过大的主要问题所在,研讨采取什么措施既能达到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又能有效缩小收入差异的目的。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影响个人收入的因素除了人力资本因素以外,还有代表社会资源利用能力的社会资本因素。基于以上认识,本文主要展开以下研究。第一,当前我国影响收入差异的因素分析。在对收入差异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本文将影响个人收入的因素归纳为人力资本因素和社会资本因素,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研究需要界定人力资本概念和个人社会资本概念,论述人力资本因素和社会资本因素影响收入差异的机理,分析各因素是如何通过就业、晋升、工作效率等渠道最终影响收入差异的,研究哪些原因造成的收入差异是经济增长中不可避免的成本,哪些原因造成的收入差异可以通过政策和制度的完善得到缓解,为提高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供理论和实证基础。第二,人力资本因素和社会资本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程度分析。利用我国入户调查数据,分析各因素对收入提高的影响程度。从实证角度考察当前我国各因素影响收入差异的规律,研究对于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户籍等人群各因素影响收入的特点。第三,收入差异的影响因素分解和趋势分析。分析各因素对收入差异的贡献,比较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收入差异的影响强度,判断哪种因素是造成当前个人收入差异的最主要因素,并研究各因素对收入差异变化趋势的影响规律。第四,缩小收入差异的方式研究。根据实证结论,研究可行的减少收入差异的方式,比较各种方式的利弊,权衡由此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成本,最后提出减少收入差异的合理化建议。根据上述研究内容,本文共分七章展开论述。第一章提出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并对本研究所涉及的理论文献进行梳理,为整个研究的开展作准备;第二章分析了人力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原因,就人力资本因素对个人收入的影响机理作详细分析,并对相关理论作专门阐述;由于社会资本概念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本研究在第三章专门对社会资本概念进行了探讨和界定,并就社会资本对收入差异的影响途径进行了分析;在前面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第四章和第五章实证研究了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程度和规律;第六章对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程度进行了分解;最后一章对整个研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包括: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综合视角考察收入差异的变化规律,并就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收入差异的影响程度进行了分解和比较。本文研究发现,在我国现阶段,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都是影响收入差异的重要因素,并且社会资本对收入差异的解释程度超过了人力资本对收入差异的解释程度;时期比较显示,人力资本对收入差异的解释程度在大幅度提高,而社会资本对收入差异的解释程度变化不大;总体来看,教育水平、收送礼水平等后天个人努力因素对收入的影响不断扩大,而父母的社会资本、户籍类型等先天因素对收入差异的影响有所减小,具有转型期特点。
二、浅谈公平效率与我国个人收入差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公平效率与我国个人收入差距(论文提纲范文)
(1)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健康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 |
1.1.2 我国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供给 |
2.1.4 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需要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4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对养老服务理念和政策方面的研究 |
2.3.2 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
2.3.3 对养老服务照护模式的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四个发展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49--1979年,集体和家庭承担主要责任阶段 |
3.1.2 第二阶段,1980--2000 年前,家庭和个人独担养老服务阶段 |
3.1.3 第三阶段,2000 年--2012 年,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阶段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多方力量创新提质阶段 |
3.2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 |
3.2.1 养老服务的对象在逐步扩大 |
3.2.2 养老服务项目逐步丰富 |
3.2.3 运用市场化政策管理工具增多 |
3.2.4 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 |
3.3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规律 |
3.3.1 家庭是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 |
3.3.2 政府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
3.3.3 市场化是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有效手段 |
3.3.4 社会组织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补充方式 |
4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
4.1.1 数据来源说明 |
4.1.2 样本选择描述 |
4.2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取 |
4.3 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3.1 农村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3 主要结论 |
4.4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影响因素 |
4.4.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2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4.4.3 主要结论 |
4.5 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城乡对比分析 |
4.5.1 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城乡对比研究 |
4.5.2 城乡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对比研究 |
4.5.3 主要结论 |
5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
5.1 农村家庭(非正式部门)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 |
5.1.1 社会变迁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减少 |
5.1.2 非正式照料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水平不高 |
5.1.3“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窘迫 |
5.2 政府部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责任不到位 |
5.2.1 公平理念欠缺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 |
5.2.2 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
5.2.3 养老服务政策的法制权威性不足 |
5.2.4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
5.3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 |
5.3.1 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 |
5.3.2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 |
5.3.3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阻碍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
5.4 社会组织(社区)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 |
5.4.1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 |
5.4.2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 |
5.4.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6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构建 |
6.1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意愿 |
6.1.1 政府的合作意愿 |
6.1.2 家庭的合作意愿 |
6.1.3 市场的合作意愿 |
6.1.4 社会组织的合作意愿 |
6.2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利益博弈 |
6.2.1 政府和家庭(农民)之间的博弈 |
6.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6.2.3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 |
6.3 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责任边界 |
6.3.1 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 |
6.3.2 家庭: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 |
6.3.3 市场:产业化供给差异性养老服务 |
6.3.4 社会:社会化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 |
7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合作筹资机制 |
7.1.1 国家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2 社会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3 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 |
7.2 以共享合作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7.2.1 增加医疗服务的流动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
7.2.2 通过流动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 |
7.3 提升乡村养老价值,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3.1 乡村养老价值的再认识 |
7.3.2 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
7.3.3 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4 融合科技力量,促进乡村养老的现代化 |
7.4.1 科技创新会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
7.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
7.5 合作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
7.5.1 政策上要对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进行规范 |
7.5.2 发挥城市到乡村的人才辐射效应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2)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文献综述及其评析 |
1.2.1 研究文献综述 |
1.2.2 研究文献评析 |
1.3 研究方法与框架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框架结构 |
1.4 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理论分析 |
2.1 收入分配理论分析 |
2.1.1 收入分配概念 |
2.1.2 收入分配类型 |
2.1.3 收入分配的方式 |
2.1.4 收入分配的功能 |
2.2 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 |
2.2.1 工资理论 |
2.2.2 利益理论 |
2.3 西方收入分配理论 |
2.3.1 亚当·斯密收入分配理论 |
2.3.2 马歇尔收入分配理论 |
2.3.3 凯恩斯收入分配理论 |
2.3.4 西蒙·库兹涅茨倒U型理论 |
2.4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2.4.1 制度 |
2.4.2 制度变迁 |
2.4.3 制度变迁动力 |
2.4.4 制度变迁类型 |
2.4.5 制度变迁供求 |
2.4.6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 |
第3章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分析 |
3.1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历程 |
3.1.1 老挝革新开放前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 |
3.1.2 老挝革新开放后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 |
3.2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动因 |
3.3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方式 |
3.4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变迁的趋势 |
第4章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现状分析 |
4.1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状况分析 |
4.1.1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描述 |
4.1.2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特征 |
4.1.3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成本与收益 |
4.2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
4.2.1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 |
4.2.2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不规范 |
4.2.3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 |
4.2.4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执行难 |
4.2.5 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不受约束 |
4.3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
4.3.1 监管调控不力 |
4.3.2 政策不平等 |
4.3.3 企业机会主义 |
4.3.4 产业收入差异 |
4.3.5 行业垄断 |
4.3.6 人力资本差异 |
第5章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1 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国家政策对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 |
5.1.2 教育水平对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 |
5.1.3 劳动生产率对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 |
5.2 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
5.2.1 样本选取 |
5.2.2 变量设置 |
5.2.3 评价指标子体系的指标选择 |
5.2.4 模型构建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国家政策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回归结果分析 |
5.3.2 教育水平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回归结果分析 |
5.3.3 劳动生产率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回归结果分析 |
5.4 协方差对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计算分析 |
第6章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及其启示 |
6.1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6.1.1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6.1.2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描述 |
6.2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启示 |
6.2.1 发挥法律法规的调节作用 |
6.2.2 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
6.2.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第7章 结论、政策建议以及展望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完善税收调节制度 |
7.2.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7.2.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7.2.4 完善教育投资制度 |
7.2.5 完善老挝劳动力市场制度 |
7.2.6 完善老挝人专门经营制度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3)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缘由 |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实质 |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愿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社会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一)主张实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主张实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三)主张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利弊的研究现状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 |
(三)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选择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首要原则:税收法定原则 |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法定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法定原则的作用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核心原则:税收公平原则 |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公平原则的作用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的辅助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
一、税收效率原则的溯源 |
二、税收效率原则的涵义 |
三、税收效率原则的作用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划分与比较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类型及其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内涵及特点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概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内涵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划分的理论依据 |
一、区别定性说 |
二、支付能力说 |
三、二元课税说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比较 |
第四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评判 |
第一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 “三税并存”时期(1978 年-1993 年) |
二、 “分类统一”时期(1993 年-2018 年) |
三、 “小综合+多扣除”时期(2018 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各时期的主要特征 |
一、“三税并存”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二、“分类统一”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三、“小综合+多扣除”时期课税模式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一、纳税单位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二、税基公平价值的缺失 |
三、税率公平价值的缺失 |
四、费用扣除公平价值的缺失 |
五、征管方式公平价值的缺失 |
六、税收优惠公平价值的缺失 |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发展历程 |
一、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一次转型 |
二、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第二次转型 |
第二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黎巴嫩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也门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美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德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特色 |
(一)英国课税模式的特色 |
(二)日本课税模式的特色 |
第三节 国外个人所得税不同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分类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有限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窄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二、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综合所得进行课税 |
(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宽泛 |
(五)税收抵免范围广泛 |
(六)采取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启示 |
(一)纳税主体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
(二)依据分类所得和综合所得分别课税 |
(三)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四)费用扣除项目较多 |
(五)税收抵免范围较广 |
(六)采取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 |
第六章 推进我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路径探索 |
第一节 推进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实现的构想 |
一、明确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目标 |
(一)满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
(二)体现个人所得税的公平价值 |
(三)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
二、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必要性 |
(一)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实现税收公平的有效手段 |
(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政策导向 |
(三)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
三、实行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可行性 |
(一)经济层面的可行性 |
(二)法律层面的可行性 |
(三)征管层面的可行性 |
四、实施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步骤 |
(一)初始阶段的步骤 |
(二)巩固阶段的步骤 |
(三)提升阶段的步骤 |
第二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法律逻辑路径 |
一、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以夯实税制改革的法律基础 |
二、深入细化《个人所得税法》以推进个税改革的顺利进行 |
三、加强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促进个税改革的公平正义 |
第三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税制要素路径 |
一、重新界定个税纳税单位范畴 |
二、适时扩大综合所得计征范围 |
三、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率结构 |
四、合理规范费用扣除申报制度 |
五、改革完善个税征收管理方式 |
六、规范健全个税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节 实现分类综合所得课税模式的配套改革路径 |
一、设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度 |
二、实行纳税申报激励制度 |
三、加强税务稽查处罚机制 |
四、搭建协税护税网络平台 |
五、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 |
六、切实完善税收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思想来源和形成过程 |
第一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思想来源 |
一、空想社会主义的个人收入分配理论 |
二、古典经济学的个人收入分配理论 |
第二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形成过程 |
一、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初步形成阶段 |
二、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成熟发展阶段 |
第二章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基本内容及特征 |
第一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发展逻辑 |
一、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基石 |
二、分配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 |
三、剩余价值的分配是资本主义个人收入分配的本质 |
四、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个人分配的核心 |
第二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框架 |
一、对资本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分配本质的揭示 |
二、对未来社会个人收入分配原则的构想 |
第三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的特征 |
一、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
二、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带有强烈的实践性 |
三、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
第三章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在当代中国的运用与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两大阶段 |
一、改革开放前的曲折探索 |
二、改革开放以来的突破与发展 |
第二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取得的成绩 |
一、开创了中国特色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二、突破了把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唯一分配方式 |
三、确立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
四、具体的历史的把握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第三节 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理论上遭受各种困境 |
二、实践上面临多重挑战 |
第四章 推进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在我国的新发展 |
第一节 继续深化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一、认清我国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具体国情 |
二、坚持改革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
三、把以人为本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第二节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 |
一、客观看待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 |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优化组合的原则 |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第三节 推进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在我国的新发展 |
一、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为指导 |
二、善于借鉴其它国家相关经验 |
三、不断坚持我国个人收入分配领域的实践创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分配及相关概念 |
(一)生产的分配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 |
(二)国民收入分配与个人收入分配 |
(三)个人收入分配与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关系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溯源 |
第一节 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 |
一、圣西门的分配思想 |
二、傅立叶的分配思想 |
三、欧文的分配思想 |
第二节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分配思想 |
一、威廉·配第的分配思想 |
二、亚当·斯密的分配思想 |
三、大卫·李嘉图的分配思想 |
第三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分配思想 |
一、分配与生产的关系 |
二、收入分配与价值创造 |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 |
四、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分配 |
五、分配正义思想 |
第四节 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一、列宁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第二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奠基 |
第一节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思想 |
一、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品的分配 |
二、对按劳分配原则要有全面的认识 |
三、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利益观 |
四、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社会实践中的分配思想 |
一、“公私兼顾”的思想 |
二、“劳资两利”的思想 |
三、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统一调拨思想 |
四、消费资料的统购统销思想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实践中的分配思想 |
一、按劳分配原则的确立 |
二、初次分配中的相关思想 |
三、二次分配中的社会保障思想 |
四、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更加注重公平的思想 |
第四节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经济学界围绕分配问题的探讨 |
一、建国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研究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性质与内涵的认识 |
第三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突破 |
第一节 市场经济改革中党的主要领导人的分配思想 |
一、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二、江泽民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三、胡锦涛的社会主义分配思想 |
第二节 市场经济改革与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发展 |
一、反思平均主义,重新强调按劳分配(1978-1987) |
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1987-1997) |
三、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1997-2002) |
四、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2002-2012) |
第三节 市场经济改革与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突破 |
一、分配方式的突破: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思想的形成 |
二、分配理念的创新: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新思维 |
三、分配关系的调整:统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
四、分配目标的确立: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提出 |
第四节 中国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多角度探索 |
一、按劳分配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认识 |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关系的认识 |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的认识 |
四、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认识 |
第四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深化 |
第一节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论述 |
一、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愿景 |
二、深化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 |
三、消除贫困的论述 |
四、共享发展的论述 |
第二节 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发展中的分配思想 |
一、社会主义的分配思路:推进共建共享 |
二、社会主义的分配侧重:缩小收入差距 |
三、社会主义的分配调整:分配体制改革 |
四、社会主义的分配理念:促进公平正义 |
五、社会主义的分配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
第三节 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新突破 |
一、在分配理念上更加注重公平和正义 |
二、在分配思路上具有更加明确的改革规划 |
三、在分配机制上注重初次分配与再分配机制的协同 |
四、在分配领域里更多地惠及民生领域 |
五、在分配战略上提出为人民造福事业 |
第四节 十八大以来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分配问题的探讨 |
一、关于收入分配差距的研究 |
二、关于劳动报酬份额降低问题的研究 |
三、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 |
四、关于收入分配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认识 |
第五章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趋势及展望 |
第一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成就 |
一、确立了社会主义分配方式 |
二、初步健全了社会主义分配机制 |
三、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
四、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
五、深化了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认识 |
六、共建共享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
第二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基本特征 |
一、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主导性 |
二、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包容性 |
三、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实践性 |
四、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渐进性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经验启示 |
一、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是社会主义分配思想的主线 |
二、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是分配思想演进的基本遵循 |
三、分配制度的演变与所有制改革相依托 |
四、分配规模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联 |
五、分配思想的发展趋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 |
第四节 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的趋势展望 |
一、坚持劳动者的分配主体地位的思想 |
二、体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 |
三、强化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思想 |
四、体现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的思想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基于基尼系数分解的居民收入差距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路线和方法 |
1.2.1 文献搜集与整理 |
1.2.2 比较分析法 |
1.2.3 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结合法 |
1.3 论文研究的内容与结构 |
1.4 本文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2 再分配的概念 |
2.3 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市场基础 |
2.4 再分配与公平 |
2.4.1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发展 |
2.4.2 收入分配公平观 |
2.4.3 新时期研究收入分配公平问题的重要意义 |
2.5 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的作用 |
2.5.1 政府在再分配中的主导作用 |
2.5.2 政府在收入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 |
2.5.3 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途径 |
2.6 国民收入公平测度的方法 |
2.6.1 洛伦兹曲线(Lorenz Curve) |
2.6.2 变异系数(Coefficient Variance) |
2.6.3 一般熵指数 |
2.6.4 阿特金森指数(Atkinson Index) |
2.6.5 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 |
2.6.6 基尼系数相比于其他指标的优点 |
2.7 我国基尼系数的变化及其意义 |
2.7.1 我国基尼系数的变化 |
2.7.2 基尼系数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意义 |
3. 基尼系数的变化及其分解 |
3.1 基尼系数分解既有研究进展及评述 |
3.1.1 基于回归方程的分解 |
3.1.2 从分布函数出发的多群组混合基尼系数的测算及分解 |
3.1.3 基于不同群体的分组数据基尼系数的分解 |
3.1.4 分项收入的不平等效应 |
3.1.5 既有研究评述 |
3.2 基尼系数的分解 |
3.3 本章小结 |
4. 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差距研究 |
4.1 城乡的划分 |
4.2 我国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差距的现状及演变 |
4.3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研究评述 |
4.4 居民家庭收入分配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4.5.1 实证结论 |
4.5.2 政策建议 |
5. 东中西部居民个人收入差距研究 |
5.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 |
5.2 我国东中西三地居民收入现状 |
5.3 我国个人收入不平等既有研究评述 |
5.4 东中西部居民个人收再分配效果分析 |
5.4.1 实证分析 |
5.4.2 实证结果成因的探究 |
5.5 本章小结 |
5.5.1 世界各国缩小个人收入政策 |
5.5.2 政策建议 |
6. 收入分配与贫困变化的研究 |
6.1 贫困线与贫困发生率 |
6.1.1 贫困的定义 |
6.1.2 我国的贫困线 |
6.1.3 我国的贫困发生率 |
6.2 我国收入分配与贫困变化的研究评述 |
6.3 贫困度及贫困度基尼系数的分解 |
6.4 我国居民分项收入与贫困变化分析 |
6.4.1 分项收入与贫困变化 |
6.4.2 实证结果成因探究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和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有待改进的地方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演进路径 ——基于公平与效率视野(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第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演进的理论前引 |
第一节 个税公平与效率的一般理论 |
一、 个税诞生过程的公平与效率的考证 |
二、 现代个税的公平与效率理论 |
第二节 个税公平效率于中国的一般概况 |
一、 中国个税公平效率的整体理论背景 |
二、 中国个税公平效率的整体实践状况:倒金字塔结构 |
三、 中国个税公平的根基:弱化的纳税人意识 |
四、 学界对于个税公平效率观的整体研究 |
五、 中国税收公平与效率关系逻辑辩证 |
第三节 路径依赖理论与个税路径演进的理论联系 |
一、 路径依赖理论概述 |
二、 个税法律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整体立法的演进路径 |
第一节 1980-1992 年个人所得税的立法路径 |
一、 1980-1992 年立法统计 |
二、 相关立法技术的说明 |
三、 立法路径 |
四、 立法目的路径梳理 |
第二节 1993—2012 年个税法律制度的立法路径 |
一、 1993—2012 年个税的立法统计 |
二、 个税立法的特点 |
三、 重大立法事件的路径评判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整体立法的路径展望 |
一、 现行个税整体立法改革的困境 |
二、 个税整体立法的路径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基础架构——税制模式的演进路径 |
第一节 1980—1992 年个税税制模式的演进路径 |
一、 个税税制模式的基本划分 |
二、 1980—1992 年个税的税制模式 |
三、 1980—1992 年个税税制模式的路径梳理 |
第二节 1993—2012 年个税税制模式的演进路径 |
一、 1993 年个税法确定的税制模式 |
二、 关于三种税制模式的公平与效率评判 |
三、 中国现行分类税制模式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税制模式改革的路径展望 |
一、 世界各国税制模式的发展趋势 |
二、 中国税制模式改革选择的评判 |
三、 中国税制模式改革所遭遇的现实困境 |
四、 中国税制模式改革的安排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主体制度——纳税人制度的演进路径 |
第一节 1980—1992 年纳税人制度及演进路径 |
一、 1980 年个税的纳税人制度 |
二、 1986 年个体户所得税的纳税人制度 |
三、 1986 年个人调节税的纳税人制度 |
四、 1980-1992 年纳税人制度的路径梳理 |
第二节 1993—2012 年纳税人制度及演进路径 |
一、 1993—2012 年涉及纳税人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 |
二、 纳税人身份的分类及现行状况 |
三、 纳税人制度的路径梳理 |
第三节 纳税人制度的路径展望 |
一、 纳税人制度的现实困境 |
二、 纳税人制度改革的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税基的演进路径 |
第一节 1980-1992 年个税税基及演进路径 |
一、 个税税基的基础理论 |
二、 1980 年个税的税基及路径梳理 |
三、 1986 年个体户所得税的税基及路径梳理 |
四、 1986 年个人调节税的税基及路径梳理 |
第二节 1993—2012 年个税税基及演进路径 |
一、 1993—2012 个税税基范围的演进路径 |
二、 1993—2012 年个税免税制度的演进路径 |
三、 1993—2012 年个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演进路径 |
第三节 个税税基制度演进的路径展望 |
一、 个税税基范围的改革展望 |
二、 免税制度的改革展望 |
三、 费用扣除制度的改革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关键要素——税率制度的演进路径 |
第一节 1980—1992 年个税税率制度及演进路径 |
一、 税率制度的理论简介 |
二、 1980 年个税的税率制度及路径影响 |
三、 1986 年个体户所得税的税率制度及路径影响 |
四、 1986 年个人调节税的税率制度及路径影响 |
第二节 1993—2012 年个税税率制度的演进路径 |
一、 1993—2012 年涉及税率制度的相关法律规范 |
二、 1993 年个税与三大个税关于税率制度的横向对比与路径演绎 |
三、 1993—2012 年个税税率制度的归类解析 |
四、 现行个税税率制度的公平与效率评判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改革的路径展望 |
一、 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整体减少累进税率档次 |
二、 引进累进消失税率制度,大幅调整级距 |
三、 将婚姻与家庭因素纳入计征体系 |
四、 整合劳动所得的税率,提高非劳动所得的税率 |
五、 实行税率指数化的改革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保障制度——征管与法律救济制度的演进路径 |
第一节 1980—1992 年个税征管和法律救济制度的演进路径 |
一、 个税征管的法律制度 |
二、 个税的法律责任制度 |
三、 个税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 |
第二节 1993—2012 年个税征管和法律救济制度的演进路径 |
一、 1993—2012 年涉及个税征管及法律救济制度的法律规范 |
二、 1993—2012 年个税征管的法律制度的路径演绎与评判 |
三、 1993—2012 年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制度的路径演绎与评判 |
第三节 个税征管和法律救济制度改革的路径展望 |
一、 个税申报制度改革的路径展望 |
二、 个税扣缴制度改革的路径展望 |
三、 个税征管配套制度的改革展望 |
四、 个税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制度的改革展望 |
本章小结 |
结论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演进的整体设计 |
附件: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立法统计 |
附件1:1980—1992 年个税法的立法统计表 |
附件2:1993—2012 年个税法的立法统计表 |
附件3:1993—2012 年关于税基范围的立法统计表 |
附件4:1993—2012 年关于免税制度的立法统计表 |
附件5:1993—2012 年关于费用扣除的立法统计表 |
附件6:关于个税征管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的立法统计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依据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恩格斯对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的发展 |
三、列宁对马克思收入分配理论的发展 |
四、毛泽东的收入分配思想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二、对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评价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职工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职工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二、对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职工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评价 |
第四节 对改革开放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评析 |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成因 |
二、改革开放前我国现实条件与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前提的矛盾 |
三、对改革开放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评价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收入分配理论 |
一、邓小平收入分配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十四大以来党的收入分配理论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其收入分配 |
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与完善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居民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一、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二、非公有制经济——私营企业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就 |
一、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
二、加强了物质利益观念和激励机制,促进了经济发展 |
三、提高了劳动者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
四、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要素合理流动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个人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其制度原因 |
一、突出问题:个人收入差距急剧扩大 |
二、造成个人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制度原因 |
第四章 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思路与对策 |
第一节 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思路 |
一、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指导思想 |
二、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
三、正确处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关系 |
四、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关系 |
第二节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 |
一、坚持和加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
二、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 |
三、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都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 |
第三节 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分配制度体系 |
一、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次分配制度 |
二、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再分配制度 |
三、完善其他相关制度和政策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9)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基本框架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思想来源 |
一、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 |
(一) 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 |
(二) 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分配思想 |
二、古典经济学的分配思想 |
(一) 弗朗斯瓦·魁奈的分配思想 |
(二) 亚当·斯密的分配思想 |
(三) 大卫·李嘉图的分配思想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科学内涵 |
一、地位:分配是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 |
(一) 分配是再生产的中间环节 |
(二) 生产决定分配 |
(三) 分配对生产具有反作用 |
二、基石:劳动价值论 |
(一) 劳动价值论是在批判继承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创立的 |
(二) 价值分配与劳动价值论具有密切的关系 |
(三) 劳动价值论认识的深化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深化 |
(四) 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分配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寻求解决办法的途径 |
三、主线:以人为本 |
(一) 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 |
(二)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
(三)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特征 |
四、方式:按劳分配→按需分配 |
(一) 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理论是科学的理论 |
(二) 按劳分配的科学内涵 |
(三) 按劳分配必然走向按需分配 |
五、目标:公平分配 |
(一) 公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史上不断追求的目的所在 |
(二) 公平分配的内涵 |
第三章 新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及其内在逻辑 |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历史变迁 |
(一) (1949-1956)从多种分配方式向"按劳分配"集中阶段 |
(二) (1956-1978)实行"按劳分配"和平均主义阶段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轨迹 |
(一) (1978-1987)反对平均主义,落实按劳分配制度阶段 |
(二) (1987-1997)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并存制度的确立 |
(三) (1997-2002)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原则的确立 |
(四) (2002-至今)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原则的确立 |
三、新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演变的内在逻辑分析 |
(一)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选择 |
(二) 所有制结构演变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三) 以市场为取向的渐进式改革与收入分配制度的逐步完善 |
第四章 转型期中国收入分配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理论 |
(一) 传统按劳分配的理论形态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 |
(三) 按劳动贡献分配是现阶段按劳分配的最佳实现途径 |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
(一) 生产要素要参与分配 |
(二) 按劳分配原则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是否"对立" |
(三)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具有必然性 |
三、坚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
(一)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
(二) 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对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新发展 |
(三) 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 |
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优化结合 |
(一) 有关公平和效率问题思想的启示 |
(二) 我国对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探讨 |
(三) 共同富裕目标和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优化组合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在当代中国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
一、当前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面临的理论挑战及其回应 |
(一) 对按劳分配是现实还是趋势的剖析 |
(二) 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能否导致平均主义 |
(三)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现象 |
(四) 关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几个问题 |
二、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面临的现实困境 |
(一) 当前中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
(二) 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六章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收入分配理论发展 |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
(一)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 |
(二) 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
(三) 倍增群众的财产性收入 |
(四) 建立税收综合调控体系 |
二、优化效率与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
(一) 坚持效率与公平优化组合的指导原则 |
(二) 当前应坚持"兼顾效率与公平" |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社会公平 |
(一) 整合社会保障资源 |
(二)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
(三) 建立对贫困阶层的保护机制 |
四、强化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
(一) 完善立法,取缔非法收入 |
(二)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 |
(三) 加强对垄断企业的监管,缩小行业收入差距 |
(四) 协调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
(五) 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转型期我国个人收入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选题意义 |
1.1.4 研究内容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主要概念 |
1.2.1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2.2 主要概念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数据说明 |
1.3.1 实证研究的方法 |
1.3.2 规范研究的方法 |
1.3.3 数据说明 |
第四节 个人收入差异研究文献综述 |
1.4.1 宏观环境因素 |
1.4.2 个人特征因素 第二章 人力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原因 |
第一节 人力资本与边际劳动生产率 |
2.1.1 边际产品分配理论 |
2.1.2 人力资本影响生产效率的原因 |
2.1.3 个人生产效率影响收入水平的机制 |
第二节 人力资本投资与成本补偿 |
2.2.1 成本补偿理论的含义 |
2.2.2 成本补偿理论的内容 |
第三节 人力资本与就业能力 |
2.3.1 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 |
2.3.2 工作机会的把握和适应能力 |
2.3.3 失业风险的控制和规避能力 |
第四节 人力资本与权益的争取能力 |
2.4.1 民主参与能力 |
2.4.2 离职威胁能力 |
2.4.3 定价谈判能力 |
第五节 人力资本与信号传递理论 |
2.5.1 信号传递理论的内容 |
2.5.2 信号传递理论的现实基础 |
2.5.3 信号传递理论的假设前提 |
2.5.4 信号传递理论对收入差异的解释 第三章 社会资本及其影响收入的途径分析 |
第一节 社会资本概念及测量 |
3.1.1 社会资本概念评述 |
3.1.2 本文社会资本的含义 |
3.1.3 社会资本的测量 |
第二节 社会资本影响收入的途径 |
3.2.1 社会资本与个人发展机会 |
3.2.2 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积累 |
3.2.3 社会资本与经济效率 第四章 我国人力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人力资本与收入关系的统计分析 |
4.1.1 人力资本对收入差异的总体影响 |
4.1.2 不同户籍类型职工的人力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特点 |
4.1.3 不同所有制职工的人力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特点 |
第二节 人力资本与收入关系的回归分析 |
4.2.1 总体回归分析 |
4.2.2 按受教育年限分组的回归分析 |
4.2.3 工资决定方程的分位数回归 |
小结与讨论 第五章 我国个人社会资本影响收入差异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个人社会资本指标的描述 |
5.1.1 本人社会资本 |
5.1.2 父母社会资本 |
5.1.3 家庭社会资本 |
第二节 个人社会资本因素与收入关系的统计分析 |
5.2.1 本人职业地位与个人收入的关系 |
5.2.2 父母的教育水平与子女收入的关系 |
5.2.3 父母的职业地位与子女收入的关系 |
5.2.4 家庭收送礼金额与个人收入的关系 |
第三节 社会资本因素对收入差异影响的回归分析 |
5.3.1 个人社会资本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程度分析 |
5.3.2 社会资本对收入影响程度的分组比较 |
小结与讨论 第六章 收入差异影响因素的分解分析 |
第一节 基于回归方程的收入差异分解和时期比较方法 |
6.1.1 收入差异分解方法 |
6.1.2 时期比较方法 |
第二节 收入差异的影响程度分解分析 |
6.2.1 各因素对收入的边际影响比较 |
6.2.2 各因素对收入差异的影响程度分解 |
第三节 各因素对收入差异变化趋势的影响分析 |
6.3.1 经济转型与收入差异变化 |
6.3.2 收入差异影响因素分解的时期比较 |
6.3.3 各因素对收入差异变化的影响 |
小结与讨论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含义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7.1.1 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收入的影响途径具有多样性 |
7.1.2 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都是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 |
7.1.3 社会资本对个人收入差异的解释程度高于人力资本 |
7.1.4 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收入差异变化的影响具有转型期特点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7.2.1 人力资本投资和利用 |
7.2.2 社会资本投资和利用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基于回归方程的基尼系数分解—— F-R-K分解程序 个人简历及科研成果 |
四、浅谈公平效率与我国个人收入差距(论文参考文献)
- [1]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D]. 赵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2]老挝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D]. 苏泰(SIPHANTHONG BOUNTHAVY). 吉林大学, 2020(08)
- [3]税收公平视域下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改革研究[D]. 刘娟.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马克思个人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D]. 孟长青.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5]中国社会主义分配思想发展研究[D]. 张娜娜. 兰州大学, 2017(01)
- [6]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基于基尼系数分解的居民收入差距研究[D]. 庞泓. 武汉大学, 2016(01)
- [7]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演进路径 ——基于公平与效率视野[D]. 陈红国. 西南政法大学, 2013(02)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研究[D]. 林霞. 南京师范大学, 2012(05)
- [9]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D]. 胡爽平. 武汉大学, 2010(10)
- [10]转型期我国个人收入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分析[D]. 谢周亮. 南开大学, 2009(07)